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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司法为民主旋律——巩义市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侧记
】编辑:xuanchuan  来源: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10-16 09:29:42  浏览 人次

    

巩义市检察院代检察长黄德清到民营企业调研

司法救助宣传现场

    □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通讯员潘正军/文图

    近年来,巩义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枫桥经验”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抓早抓小抓源头,努力在检察环节将矛盾有效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调对接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感谢检察官,要不是你尽心尽力,俺叔侄俩这梁子算是结下了……”日前,家住巩义市河洛镇的李某握着巩义市检察院检察官钟晨婧的手激动地说。这是该院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现场出现的一幕。

    今年6月,李某与叔叔因家门前荒地种红薯苗发生争执,一时冲动用镐头将叔叔砸伤。后经鉴定,李某叔叔的伤情属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巩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钟晨婧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在听取李某及其叔叔意见后,查知两人因门前荒地归属权问题积怨已久。案发后,李某虽承认自己动手不对,但是他认为叔叔不讲道理在先,不愿低头认错。李某叔叔则认为侄子蛮横动粗,也不愿谅解。两人都不肯轻易让步。如果就案办案,一诉了之,叔侄俩的矛盾只会越来越深。钟晨婧当即联系了李某所在村的民调员,历经一个多月苦口婆心的劝慰、开导,叔侄俩的怨气渐渐消散,最终李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叔叔予以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轻微刑事案件在巩义市检察院每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中占比将近70%。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要求,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小切口推进社会治理,通过搭建矛盾化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协作,找到矛盾焦点,对症下药。今年以来,该院已促成和解案件44件。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康永斌说,“通过检调对接,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握手言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检察路径。”

    合规整改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检察机关这段时间以来对我们企业发展的关心和厚爱,只有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才能发展壮大……”8月10日,巩义市某企业负责人张某某将一面写有“护航企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巩义市检察院。

    这要从去年12月,巩义市检察院受理的该企业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说起。该企业在进行车间改造施工中,雇用无操作资质的两名工人进行氧气切割,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受理案件后,检察官陈丹丹在审查卷宗的同时,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这些安全隐患,如不立即整改,悲剧可能还会发生。基于此,陈丹丹第一时间对其是否符合开展企业合规条件进行审查,及时征询企业合规意愿。在涉案企业提交合规申请的基础上,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该院决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模式,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

    今年8月2日,为期6个月的企业合规审查届满。巩义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3名郑州市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代表、侦查机关代表共同参加。

    各听证员对涉案情况及合规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询问。经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涉案企业在本次合规整改中,体现出合规整改的决心与态度,并且按照整改计划如期完成了整改内容,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评估考察意见科学且符合实际,同意该企业合规验收,并据此建议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经营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8月7日,巩义市检察院对该企业负责人张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企业合规整改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帮助企业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努力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更高的服务热情,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巩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德清说。

    精准提炼

    化解信访矛盾有“四招”

    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巩义市检察院在实战中精准提炼出“四招”,确保将信访矛盾消弭于无形,化解于萌芽。

    释法说理促化解。该院对原案处理正确应予维持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化解。针对信访人诉求,逐一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处理结果层面说理回应,引导信访人理性看待处理结果。信访人王某反映赵某伪造购买其房产的收条,并将该房产擅自出售他人,从中非法获利,王某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申请立案监督。该院经审查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认定赵某的行为涉嫌诈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无不当,建议其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但王某仍坚持上访且情绪激动。后检察干警了解到,王某之所以坚持信访是因为他认为该案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支持,到法院也不会胜诉。对此,该院邀请3名律师共同对王某释法说理,最终,王某对该院作出的审查决定充分理解,表示满意。

    公开听证促化解。该院通过公开听证、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形式,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关办案单位、第三方听证员之间构建良性互动机制,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有冤能申,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多方智慧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息诉罢访。2021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公开听证108次,化解各类矛盾31件。西村镇贺某某系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路某某为智力残疾,经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于路某某无经济赔偿能力,贺某某迟迟未获得赔偿遂到院信访。该院综合考虑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并举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信访人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满意离开。

    多元救助促化解。该院在办理信访案件中能动履职,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对生活贫困的农村人员、未成年人等群体,在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多方争取社会帮扶措施,保障信访人基本生活权益。回郭镇信访人李某某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未对其家庭进行任何经济赔偿,且女儿是智力残疾人,无法独立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给李某某发放1万元救助金的同时,积极协调所在镇政府和村委,为其申请办理了低保手续,还协调社会慈善力量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走出了困境。

    凝聚合力促化解。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街道社区人员等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借助各方力量,促进矛盾化解。该院办理贺某某上访一案时,同时邀请郑州市、巩义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代表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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